2010届毕业生教育消费培训券使用指南

2009-11-08

2010届毕业生教育消费培训券使用指南

时间:2009/11/8阅读:1240次

1、学生必须参加由杭州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认可的指定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培训项目及机构目录详见就业网http://jyb.zjgsu.edu.cn),学生在指定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后,即可去学院登记领取500元教育消费培训券。
2、培训证书的获得时间必须是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
3、消费券兑付有效期截至2010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学生在培训机构报名后,由培训机构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录入电脑系统,报名完成。学生必须先到学院领取消费券,由学院老师在电脑系统里登记后分发消费券。学生自行参加机构的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由培训机构将证书编号、培训金额等具体情况录入电脑系统,完成培训。
    学生拿着合格证书到学院进行确认,由学院老师在电脑系统里查实确认后,填写“2010届教育消费券兑付确认单”(可在学校就业网上下载),经学院审核盖章,再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核实盖章,最后学生凭确认单、消费券、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前往财务处进行兑付。
以上顺序不能颠倒,必须先领取消费券,再取得合格证书,否则电脑系统无法认可,不予兑付。
5、兑付时,费用不足500元的,按实际金额兑付;费用超过500元的,统一兑付500元。
6、当单次培训费不足500元时,学生可再参加一次培训,累计费用超过500元时,再一次性进行兑付。


学生如有疑问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103)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2887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