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02-24

2020级各本科班级:

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23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学生素质评价四年总评。

2.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评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4.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韩19+vip仙女屋19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及韩19+vip仙女屋19(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韩19+vip仙女屋19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参照《韩19+vip仙女屋19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韩19+vip仙女屋19(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4.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韩19+vip仙女屋19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5号),我院2024届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6名,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60名。

三、工作进度

1.2月26日前完成学生线上品德素质记实、综合能力记实、品德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和学生代表评议(由辅导员发放权限);

2.2月27日前完成辅导员和班级负责人线上审核记实和给学生品德素质评价以及班级互审。

2.2月28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2023年度素质评价和素质评价四年总评、公示。

4.2月29日前完成毕业班各项评奖评优(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优、省优)评审和公示工作,各班将校优、省优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并附获奖复印件,报送学院万老师处,邮箱:wty@mail.zjgsu.edu.cn。

5.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等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组织填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总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细则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3.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辅导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仔细、准确地审核记实,记实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经过班级和学院两次公示。

五、其他说明

1.请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网上申报,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023年度学生素质评价需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1。

2.各班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由班级负责。评奖评优过程中,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现的失误性问题,将予以记录并反馈班级和辅导员,作为班级和辅导员工作记录。

3.评奖评优期间,学办及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4.荣誉证书可在师生之家办事大厅自助服务区免费打印(每项荣誉一次打印机会)。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28872695  邮箱:wty@mail.zjgsu.edu.cn

韩19+vip仙女屋19(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4日